为加强商会正规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商会社会性、经济性和统战性功能作用,坚持政治建会、学习强会、制度管会、服务兴会,努力把昆明市隆昌商会建设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商会,制定本规定。
一、会员会籍管理规定。坚持以籍贯与乡情为纽带,原则上昆明市隆昌商会只吸收在滇的四川隆昌籍人士,异籍入会必须经商会理事会主要领导推荐并通报理事会成员方可入会。会员入会必须有稳定工作和个人事业基础,承认商会《章程》,维护商会声誉和形象,入会时需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及时建立会员档案。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退会不退费,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商会《章程》,损害商会利益、伤害会员权益的会员,经商会理事会议决后有权予以会籍劝退或除名并予以通告,不断提升会员质量。要把团结凝聚发展会员作为商会建设的根本,理事会每位成员每季度必须推荐发展2名以上新会员,联系6名以上老会员,不断促进商会发展壮大。
二、商会政治工作规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把商会党支部作为政治领导的核心。商会党支部要肩负起把方向、议大事、做决策、促落实的职责,积极宣扬党的理论、传播党的文化、教育引导会员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守正创业。坚持党建会建联管联动,商会理事会要积极支持党支部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塑造个人社会核心价值,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支部要主动参与理事会议事决策,积极参加商会各类活动,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质量,增强商会精神活力和组织力。注重加强商会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要把商会负责人和骨干作为教育培养的主要对象,扎实做好把商会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商会骨干、把商会骨干党员培养成社会组织管理人员“三培养”工作,着力培养一支爱党爱国爱会,具有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在组织群众、宣传群观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核心作用,促进商会健康稳定。
三、理事会议事决策规定。商会理事会按照商会《章程》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为商会的议事决策机构,为全体会员负责,为商会健康发展负责。理事会成员必须由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较好的个人事业基础、较强的公益事业心、较高的牺牲奉献精神,对商会有深厚的感情,在滇隆昌人中有很好的个人威望和人格魅力的会员担任,并依据社团组织选举办法推举产生理事会领导班子。坚持民主、平等、团结议事原则,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以德待人,理事会成员不分资历财力高低,会上坦诚相待、允许鼓励提出反对意见,坚持不同意见,要坚决杜绝一言堂式的“家长”作风和会上不说会下乱说、说一套做一套搞不团结的个人自由主义,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形成议事决议,决议形成坚持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理事会成员带头执行,保证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理事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多数理事会成员提议可以随时召开,一般性议事必须有一半以上理事成员参加,重要决议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理事会成员参加方可组织实施,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决议,形成的会议决议要以文件的形式传达到每位成员,决议事项发生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理事会成员必须共同承担。
四、理论知识学习规定。以建设学习型商会为目标,把事业发展与个人知识、人文修养结合起来,理事会成员要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积极主动参加党和政府集中组织的各类会议和社会活动,理事会会议要结合党和国家发展形势,集中安排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策法规、经济形势、理想信念、企业精神和传统文化等相关知识内容的学习。要通过商会网络、微信平台等及时转载、传播理论知识和健康文化,刊载学习交流文章,定期开展乡情情亲和家庭文化交流活动,积极营造积极健康的商会环境。要大力支持、鼓励商会领导、会员走出去参加各类院校组织的培训教育,增长知识、开拓视野,努力把商会企业家、青年人才培养成新时代政治上有方向、经营上有本事,责任上有担当,文化上有内涵的“四有民营企业家”。
五、轮值会长值班规定。为增强理事会成员的主人翁思想和责任意识,商会建立理事会成员轮值制度,每月安排2名理事会成员轮流值班(坐班),对商会全面工作负责,指导秘书处日常工作、主持商会重大活动、组织对外交往活动、走访联系会员等,保证理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担负轮值的理事成员每周必须坐班1天,其他时间全面负责秘书处工作的处理,秘书处日常工作要按照轮值领导、商会主要领导程序处理,接受轮值领导的工作部署和指示要求。
六、理事会领导人帮带规定。商会领导人是商会建设、凝聚会员的核心,每一个领导人都要树立大爱意识、大局观念,充分发挥自身积累的创业经验优势、社会资源优势、事业基础优势,坚持大手拉小手、大车拖小车,商会内企业所需项目建设、物资材料等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会员(企业),对于会员在事业发展中遇到问题、难题的时候理事会领导人要力所能及的主动帮助解决,不断提升商会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商会会费管理规定。商会会费由基本会费和领导会费构成,会员和领导必须按照商会《章程》足额缴纳会费,并以此作为加入商会、成为领导人的基本条件,对于不按时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和退出理事会领导人。必须按照社会团体组织经费管理要求管理会费,做到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公开透明,严禁将会费挪用填补为其他任何费用开支。会费开支必须符合《会计法》要求和程序,坚持一支笔(会长)审批,一般性经费(每月工作人员工资除外)5000元以下由会长审批,5000元至10000元执行会长、监事长、会长联批联签,10000元以上必须经理事会研究决议。会费开支明细每月在商会理事会公布1次,每年年会向会员报告财务工作,接受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监督。为加强商会党建工作,除上级党组织正常拨付党建经费和返还党费外,商会按照会费的5%作为预留党建经费,党建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单设会计帐。
八、内外联系交往规定。商会是沟通联系政府和友邻商会之间的平台,要坚持支持理解、团结互助、树好形象、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内外交往。要根据单位特点、人员组成统筹安排商会领导参加各种社会活动,重要的政务、商务活动会长、执行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常务副会长负责参加和接待、统筹安排;一般性政务和商务参加与接待由轮值的理事会成员负责;日常性商会交往接待活动由担负轮值会长或安排秘书处工作人员负责。
九、日常工作管理规定。商会秘书处为商会理事会日常工作机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接受理事会和会长领导,在理事会轮值会长指导下开展工作。秘书处设专人坐班制度,工作日坚持8小时上下班(9:00至17:00)、周末轮值工作制。秘书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处理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指示要求,商会之间的沟通联系,服务接待会员,在理事会轮值会长带领或指示下走访会员单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助会员解决困难,负责商会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等具体工作。秘书处工作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自身管理,加强请示报告,做到工作秩序正规、行为举止端庄、热情服务周到。
十、商会经常性活动规定。要把商会建设成为事业、思想、感情交流的平台,坚持能者为师、特长为师,以商会会员为主体、请进来为补充,每月开展1次群众性学习交流活动,交流活动以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传播先进企业文化、企业管理,宣讲国家政策法规,乡情交流,健康产业推广等为主要内容,通过活动促进商会会员(企业)融合融和,情趣健康、事业发展。
十一、安全风险防范规定。商会是自发性参与的社会团体组织,必须遵守社团管理原则和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商会只提供商务交流的平台,不得从事融资集资性经营活动,不得号召会员参与某一项商业投资。对于利用商会推广的商业项目,商会理事会、领导要严格把关、科学论证,严禁利用商会进行传销及诈骗活动,会员之间私自沟通联系并发生的经济往来、商业风险商会不承担任何责任。会员必须提高自我防范风险的意识,对于发生的商务关系,要树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底线思维。
十二、争创评比表彰规定。要立足商会实际,按照“四好商会”建设标准,积极创建市级省级优秀商会,开展“平安商会”建设,提升昆明市隆昌商会品牌效益。要大力开展热爱商会、关心商会、支持商会、奉献商会的“优秀会员”“优秀企业”评比表彰活动,“优秀会员”“优秀企业”每年年会授牌表彰,商会在会员发展上要优先帮助,在政治政策上要优先扶持,通过优先考察培养为商会领导人和推荐加入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