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商会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发挥网站的对外宣传作用,促进商会内外部信息的交流与沟通,扩大商会知名度,提升商会形象,制定本规定:
一.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1. 网站的管理机构为商会秘书处。
2. 未经秘书处审核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本网站上发布任何信息。
3. 商会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站版面设计、调整、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4. 网站上传信息实行登记制度。
二.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1. 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
2. 标题新闻、浮动广告等小栏目根据需要更新。
3. 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报秘书处审核,呈会长审批后执行。
三.信息的收集与发布
1. 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各部门和会员应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2. 网站管理员对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报秘书处审核批准后发布。
四.网站管理
1. 网站登录名和密码由商会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露。
2. 任何人不得在商会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商会形象以及不道德言论。
3. 任何人不得利用商会网站发布虚假信息和泄露商会机密的信息。
五.附则
本规定于2013 年 7月27 日常务会议通过执行。
昆明市隆昌商会
2013年7月27日